Q:如何計算七日鑑賞期?
A: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消費者(含本人、親友或管理員等)在簽收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(含例假日),在商品保持全新狀能且完整包裝的情況下,可退回商品(依照退貨程序辦理退貨,商店將收取相關作業處理費)。 提醒您!七日鑑賞期非試用期,收到商品後請於七日內確認商品內容,七日鑑賞期後恕不再受理退換貨申請,敬請見諒。
Q:什麼情況下可申請退貨?
A:商品未剪標、未被使用過、修改過、穿過、清洗過,商品吊牌及包裝無缺損等商品狀態完好無破損,且非大量惡意退貨的情況下,
顧客可於商品送達的七日鑑賞期內辦理退貨,商店將收取相關作業處理費。請妥善包裝好後交給宅配人員。
Q:什麼情況下恕不接受退換貨申請?
A:
1.超過七日鑑賞期
2.使用完畢、修改或洗滌、乾洗之商品
3.退回時的商品(包含但不僅限於紙箱、商品附件)與送達時相比,有損壞、髒污、遺失等
4.在您保存期間發生了商品沾染氣味、髒污、傷痕等
5.對於包裝亦屬於商品的一部分之商品,開封了包裝
6.消費者打開了包裝之影音商品或軟體